刊登日期: | 2015/2/9 |
發文日期: | 2015/2/9 |
發文字號: | 府行法二字第1046000636號 |
主旨: | 檢送「修正『雲林縣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』第三條、第四條、第九條」發布令勘誤表1份,請惠予查照更正。 |
說明函: |
一、本府104年1月30日府行法一字第1046000465號函諒達。 二、「修正『雲林縣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』第三條、第四條、第九條」業經104年1月30日府行法一字第1046000464號令發布在案。 |
正本: | 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|
副本: | 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、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)(請刊登公報)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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