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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送「修正『雲林縣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』第三條、第四條、第九條」發布令勘誤表1份,請惠予查照更正。

刊登日期:2015/2/9
發文日期:2015/2/9
發文字號:府行法二字第1046000636號
主旨:檢送「修正『雲林縣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』第三條、第四條、第九條」發布令勘誤表1份,請惠予查照更正。
說明函: 一、本府104年1月30日府行法一字第1046000465號函諒達。
二、「修正『雲林縣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』第三條、第四條、第九條」業經104年1月30日府行法一字第1046000464號令發布在案。
正本: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
副本: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、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)(請刊登公報)
附件:
  • 勘誤表
  • 勘誤表